我院胡静波等7位同志取得高职高专院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授予姚成等670位同志高职高专院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教秘人[2015]196号文),经2015年省高职高专院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我院胡静波等7位同志取得高职高专院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胡静波、谢超等2位同志具备副教授任职资格;李荣新、曹喜丽、倪小燕、汤雪花、姚建华等5位同志具备讲师任职资格。
希望广大教师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进取,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学院始终鼓励教师经过自身努力,获得并提升专业技术职务,使学院师资队伍的结构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