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2日上午,学院全体学管人员组织学习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参加会议的有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田启昌同志、学生处全体工作人员、各系党团总支书记及全体辅导员。会议由学生处处长安忠猛同志主持。
首先,安忠猛处长带领全体参会老师学习了教育部2月16日公布的新修订《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是指导和规范高校实施学生管理的重要规章,涉及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学籍管理、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奖励与处分、学生申诉等诸多方面。安处长指出新版《规定》发生的变化,并和参会老师分享了各高校知名专家对新《规定》的解读。
田启昌院长在安处长解读《规定》的基础上,带领大家学习了《规定》的新变化:鼓励高校学生创新创业,采取弹性学制;支持学生辅修或选修其他专业课程、跨校专业学习,网络学习等;加大对学生失信行为和学术不端行为的惩罚力度;对学生违纪行为,除开除学籍处分外,其他处分均设置处分期限,给予学生改过机会;新增学生申诉权利等。田院长指出,新《规定》将于9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将对在校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产生重要影响,我院本学期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根据新《规定》修订完善我院相应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确保《规定》真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