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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秋季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5408   来源:学生处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2日

各系、总务处、医务室: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教秘字〔2010〕47)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新生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学院成立了2010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领导小组。 

组  长:田启昌                  副组长:李爱民

成  员:陈  立  魏  翔  薛晓妹  徐世影 王  燕  安忠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安忠猛

成  员:辅导员、招办有关人员、校医

二、职责分工

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复查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牵头组织,后勤(保卫)处、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及各教学系具体组织实施。

三、复查范围

复查范围为我院2010级全体新生。

四、复查内容

第一阶段 新生报到审查(9月11日—10月15日)

查验新生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核对身份信息与新生名册中提供的信息是否一致。

第二阶段 学校复查(10月15日—11月20日)

1、照片复查:按照高招录取电子照片、准考证照片、纸质档案照片、身份证照片和考生本人“五对照”的原则进行甄别比对。

2、档案复查:认真检查新生个人纸质档案,包括高考报名登记表、考生体检表、高中学生学籍表或毕业生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入党入团材料等。对于没有档案的新生,各教学系应通过辅导员告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补齐。

3、体检复查: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校医院在复查中发现患有严重疾病,要提交复查报告和请假、转专业、休学、取消入学资格等建议,并及时将复查报告与建议抄送至招生办。

4、学生信息卡:要求本人填写与其档案中的出生年月、家庭地址、联系方式、社会关系等一致的等有关信息,核查新生入学后所填写有关材料的字迹与考生纸质档案中本人填写内容的字迹是否一致。

5、高考加分情况复查:根据录取系统中有加分的考生检查加分因素相关的证明材料。

五、复查结果及处理

对于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发现的异常情况,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领导小组将对其进一步核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复查工作结束后,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领导小组将及时向省教育厅上报。

六、几点要求

1、新生入学复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教学系书记全面负责本系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为第一责任人,辅导员是直接责任人,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凡因重视不够、责任不明、组织不力、核查不严,致使冒名顶替等违规违纪学生蒙混过关的,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对于延期报到考生进行重点复查。对在校期间提出更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的学生,各系、教务处应进一步复核,严格把关。对在复查中发现问题的,及时上报,坚决清理冒名顶替者,切实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落到实处。

3、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应在11月20日前结束,各教学系在复查工作结束时,应认真做出总结,写出情况报告,填写《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201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异常情况统计表》,签字盖章后于11月20日前报招生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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