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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在全省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督查
浏览次数:4271   来源:安徽省教育厅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4日
    为进一步落实全国、全省综治维稳电视电话会精神和中央、省一系列有关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于即日起至5月30日在全省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督查。

    据了解,本次全省学校安全督查重点主要是各地、各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重点是包保责任制落实执行情况,校园门卫等安保人员、措施、经费等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等工作情况。学校教学楼、宿舍、食堂、厕所、围墙等公共建筑设施和各级各类设备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校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后勤供应等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情况。校内消防、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食品卫生管理及防食物中毒、校内及周边道路交通及自有校车的安全管理;预防极端天气对师生正常学习、生活的消极影响等方面

    本次督查分为中小学、幼儿园组、高校组和厅直属中专组。由委厅领导分别带队,委厅相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处室、事业单位人员组成9个督查组,赴全省各地进行学校安全工作大督查。要求被督查学校(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做好迎检工作,并向督查组提交书面汇报材料等相关材料。各市抽查1-2个县(区),每县(区)随机查看中小学、幼儿园(含公办、民办和寄宿制学校)不少于3所。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要求各被督查学校(单位)要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各督查组要在6月5日前提交督查组组长签名的检查报告。督查工作全部结束后,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向全省通报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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