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信箱  |  院长信箱  |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首 页 学院概况 信息公开 机构设置 教学科研 专业设置 招生信息 就业创业 学生工作 党建文化
学院概况
快速导航
您当前的位置:首 页 - 学院新闻
我院正式获批成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2943   来源:学生处   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7日

 

    按照十八大提出的“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改革要求,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试行办法》的通知》(考委办函【2011】71号)和省自考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考委【2014】2号)文件精神,在我院申请的基础上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通过,我院于2014年10月23日成立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筹)(下简称中心)。自考学习服务中心的建设有利于学院学风的改善,能够为学生学历的提升及能力的提高提供新的平台,同时也有利于学院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学院领导高度重视中心的建设工作,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学习《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并成立了以副院长为主任,学生处、教务处、各教学系部为成员的自考学习服务中心。学院副院长亲自带队到主考院校洽谈合作事项,签订自考助学合作协议。

    中心成立以来,根据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助学管理制度,规范自考助学教育教学管理,提高助学效果。教学中,各系部选派教学经验丰富,尤其是有自考经验且责任感强的教师。要求辅导教师根据自学考试教学大纲,认真制定课程教学计划,同时分析近几年自学考试试题,以便准确把握课程的重点和难题,把握自学考试的题型以及答题技巧。助学过程中对学生严格考勤,对于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等现象进行约束。为了加强对自考助学班的管理,设置专职班主任,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及思想动态,充分发挥学生和辅导教学的桥梁纽带作用,改进中心的助学管理工作。

    在学院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努力下,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评审通过,我院正式获批成立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高等教育自考学习服务中心。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不断提高自考助学的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为广大自考生提供优质服务。

 


打印 』※ 收藏此页 ※『 关闭
院长信箱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返回首页  |  诊改复查专栏
版权所有: 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 皖ICP备14000465号-1 皖公网安备 34010402703687号
院办公室:0551-65335807 招生办公室:0551-65319638/65335652 传真:0551-65313862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888
您是本站的第 1942648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