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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器材使用管理规定
浏览次数:3558   发布人:zwc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19日  【字号
合肥通用学院消防器材使用管理规定
      为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使用和维护,使灭火器材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适应扑救火灾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 消防器材是灭火的专项设备,必须对器材管理实行责任制,设有专人负责管理。对器材的摆放地点、数量、型号、规格要逐一登记,建立台账。                                         
二、消防器材管理的责任人要具备良好的思想觉悟和敬业精神,精通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三、消防器材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有关质量标准进行采购,严格检验。
四、对消防器材的维修和保养要制定计划,每季度对所有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及时维修和更换失效的消防器材,保持良好备用状态。
五、消防器材要摆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保持清洁,标识清楚,地点明确。确保器材灭火时能发挥作用。
六、消防器材是进行灭火的重要器材,不得用于非消防方面,对于擅自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的,必须及时纠正,造成损失的严肃处理。
七、加强师生消防安全的教育,提高防火灾意识,养成爱护消防器材装备的良好习惯。
八、发现恶意损坏消防器材的,将视情节按校规校纪给以一定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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