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科工作职责
1、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认真贯彻学院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贯彻依靠师生,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组织师生进行综合治理,提高师生的自防、自卫和自治能力。依靠师生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防交通事故)工作。
2、负责制定治安保卫、安全防火等工作的规章制度,监督制定要害和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3、做好学院内部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教育师生增强法制观念,防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4、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学院动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各种政治、经济、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
5、负责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严格消防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防火宣传、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6、建立建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做好平时与节假日的值班安全保卫工作。
7、协助配合学生管理部门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调解处理各种矛盾纠纷。
8、负责保管上级主管部门的各类文件,做好保密工作。
9、负责协助派出所办理学生户口迁入迁出工作,及身份证办理工作。
10、认真完成院领导及公安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