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春节前后学校安全工作,2011年1月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向各市、县和省直有关部门发出了明电《转发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前后学校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1〕1号)。对春节前后学校交通、消防、食品卫生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强调。
通知强调,学校安全事关广大师生生命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幸福安宁,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学校安全,既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任务。要求各市、县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学校安全工作职责,维护好学校安全和社会稳定。一是切实增强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落实责任,把安全防范工作做细做实,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切实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级教育、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密切配合,扎实做好冬季恶劣天气和春运高峰期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预防重大交通事故发生。三是切实防范学校火灾事故发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近期火灾事故情况通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深刻汲取教训,结合寒假前后工作安排,全面清剿火灾隐患,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学校抗御火灾的能力。四是切实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根据冬春季易发传染病的流行规律,督促和加强学校卫生防疫、食堂管理和对广大师生的宣传教育工作,防止传染病传播和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
附件:《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前后学校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