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通知,2018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按省教育厅、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教字[2004]7号)文件执行。现将我院推荐选拔品学兼优毕业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实守信,艰苦朴素,作风正派,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在校期间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和获得奖学金次数多的学生,优先评选。
二、评选对象
2018届全体专科毕业生
三、指标分配
按照文件精神,省级高职双优毕业生评选比例为毕业生人数的2%,各系在评选中不得突破比例。现将名额分配如下:
系 别 |
毕业生数 |
应评人数 |
机械工程系 |
691 |
14 |
数控与材料工程系 |
393 |
8 |
信息管理工程系 |
616 |
12 |
3+2转段 |
80 |
1 |
四、推荐选拔
1、推荐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2、评选出的省品学兼优毕业生预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经学校批准后上报省教育厅。
3、各系填报《2018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2018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推荐名单》电子表格,同时报送“附件1”纸质表格。
五、时间安排
请各系于2018年3月7日17:00前将材料报送学生处;联系人:汤雪花;电子表格发送至hftyxytw@126.com。
附件: 1、2018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式样)
2、2018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排列范例)
附件1: 2018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式样).doc
附件2:2018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品学兼优毕业生推荐名单.doc
学生处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