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部门介绍 时政要闻 思想教育 心理健康教育 规章制度 学生管理 团  委 学生资助 留言簿  
招生信息
招生信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招生信息
考生关注的若干问题
浏览次数:8528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7日  【字号

一、学院办学性质

我院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由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举办。

二、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学费:理科专业4680/学年,文科专业4200/学年(我院文科专业仅指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等专业)。住宿费: 800/学年。最终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许可证为准。

三、就业情况

2003年首届毕业生以来,历届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8%以上,位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2012届毕业生就业率为98.92%2011年、2012年我院连续荣获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四、支持和帮助学生“专升本”

学院支持愿意深造的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为他们创造条件,提供方便,帮助他们实现“专升本”的愿望。同时还鼓励在校专科学生报考普通高校成人高考本科和自学考试本科。

五、贫困生资助体系

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是高等学校的“民生工程”。在国家不断加大资助力度的大背景下学院本着“好事办实”的原则,建立健全了资助体系,让党和政府的温暖惠及每个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的资助方式有:

1、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我院于04年起已经开通了助学贷款通道,部分学生通过助学贷款完成学业,走上工作岗位。我省高校新生统一试行在原籍申请办理助学贷款的办法。具体申报审批办法及申请表格等材料,我院将随录取通知书一道寄给每位新生。

2、国家助学金。为加大对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中央财政拨专款设立国家助学金,由省教育、财政主管部门及学校组织评定工作,教育和财政主管部门按学校在校学生20%的比例下达评定名额,学校根据上级制定的评定标准组织申报评定工作。被评定的学生每人每学年得到2000-4000元资助。

3、勤工助学。学院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促进德、智、体、美等品德全面发展,增长才干,并通过兼职或假期工作的方式获得报酬以改善学习和生活的条件。

六、优秀学生奖励体系

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奋发成才,中央政府、省级主管部门和学院设立了多种奖项。建立健全了奖励机制,通过优秀学生评选、奖励、表彰,推动校风、学风建设,促进广大学生争先创优脱颖而出。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为国家级奖项。由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评奖原则,下拨奖励专款。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的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的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励志奖学金的评奖比例为在校学生的3%

2、省三好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

省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是省教育厅和共青团安徽省委组织开展的评奖活动,由省教育厅、团省委制定评奖办法,下达评奖指标,学院组织评选推荐,报省教育厅、团省委审批后,由学院进行表彰发给奖金,奖励金额为800-1000/人。

3、院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学院拨专款,设立优秀学生奖励基金,每年秋季在全院学生中开展优秀学生评选、奖励、表彰活动。评选奖项为:优秀学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奖比例为在校学生20%。奖励金额为400-1000/人。

上述各项奖励,均发给相应层次的荣誉证书。

 


打印 』※ 收藏此页 ※『 关闭


版权所有: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工作网  邮编:230031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888号  信箱:xsc@163.com  电话:0551-5335625  
皖ICP备14000465号-1 皖公网安备 340104027036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