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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孤儿学生免学费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3763   发布人:xsc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0日  【字号
 
各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学校帮困助学体系,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及各项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2〕293号)精神,现就我校2018-2019学年度孤儿学生免学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免费对象及标准
    在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孤儿学生。根据不同专业审核的收费标准予以确定免学费标准。
    二、免费条件、程序及管理
    (一)减免对象的基本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孤儿学生;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无违纪处分,表现优良;
    3.学习态度认真、勤奋刻苦;
    4.生活节俭,不铺张浪费,无吸烟、酗酒等不良行为;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公益活动。
    (二)不符合学费减免的条件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办理学费减免:
    1.受过校级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2.弄虚作假、谎报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生活情况者,在校期间不得再申请学费减免及其他补助。学校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三)减免程序
    1.学生本人每学年初自愿申请,材料交到所在系(学)部,同时提供相关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班级、系依据学生实际综合评定,并对提交材料进行核实。在此基础上指导学生填写《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孤儿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由所在系审核盖章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审核,并提出减免意见,报校资助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学校财务处按学校审批确定的结果减免相应的学费款项。
    (四) 减免后的管理。
被批准减免学费的孤儿学生,由各系建立专门档案,定期安排回访,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追回减免的学费。
    1.触犯国家法律,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通报批评以上处理及各种处分者;
    2.减免学费后日常生活开支过度奢侈浪费者;
    3.因主观原因自动退学者;
    4.弄虚作假、提供的相关材料经调查验证与事实不相符的。
    三、相关要求
    孤儿学生免学费是高校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关系到学生的切实利益,请各系,做好学生申请受理、认定工作,并将《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孤儿学生免费申请表》(附件1)、县区级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首次申请需提供),于2018年9月30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附件1发送至邮箱32638206@qq.com。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551-65335625。
    特此通知。
 
                                               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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