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6-2017年度年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 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6〕477号)的文件要求,现将评审工作与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标分配:今年国家下达我院国家奖学金指标3、励志奖学金指标129人、国家助学金1093人,结合我院各系学生人数比例,具体指标分配如下:
|
机械工程系 |
数控材料系 |
信管理系 |
合计 |
国家奖学金 |
1 |
1 |
1 |
3 |
励志奖学金 |
54 |
30 |
42 |
129(其中电气学校3人) |
国家助学金 |
448 |
235 |
375 |
1093(其中35人给电气学校8A、19B、8C) |
备注:助学金分为A、B、C档 |
A |
B |
C |
A |
B |
C |
A |
B |
C |
A |
B |
C |
112 |
224 |
112 |
59 |
117 |
59 |
94 |
187 |
94 |
273 |
547 |
273 |
二、评审材料的报送工作
(一)报送材料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文档。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备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文件名为:1张三、2李四,以此类推,其中机械系1---54、数控系55---84、信管系85---126)、电气(127-129)
3.国家助学金: 本系国家助学金落实情况的报告、《2016-2017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备案表》。
(二)报送注意事项
1、评审报告。学系的评审报告是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各系应在认真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做出,应反映系的操作过程,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内容要具体翔实。
(三)选评结果报送时间与地点: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016年10月11日前,助学金2016年11月2日前请将选评结果于同时以纸质和电子版报送学生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电子版用Word格式,其余表格电子版用EXCEL格式)
三、评审工作要求: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2、广泛宣传,细致工作,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四、监督举报电话:
65335916 65335652 65335625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4. 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5. 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