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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校级“质量工程”相关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3358   发布人:jwc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6日  【字号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学院2017年度教学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学院“质量工程”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和育人水平,现就2017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质量工程”结题验收

学院立项的2015年度(已延期)、2016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已近建设期尾声,请各部门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结题验收准备工作。

本次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程序为:

(1)项目负责人准备好相关结题材料,并在学院组织的结题验收会上作结题陈述,展示项目建设成果;

(2)院学术委员会成员根据项目负责人提供的陈述情况、结题材料及立项时的其它各项验收依据进行综合评比评分。

(3)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学院颁发项目结题证书。2015年度项目中,已经延期验收的,不得再次延期;2016年度项目中,未通过结题验收的,允许延期一年;未达到预期建设效果的,本人可提出申请放弃参与本次结题验收,申请延期一年验收。

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时间初步定于6月23日(第十九周周五)上午8:30,地点:815会议室,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各项目负责人请将结题相关资料的纸质版于6月21日前交至教务处。

二、2017年度校级“质量工程”立项申报

(一)立项范围

1、信息化教学改革

(1)立项目标:通过开展信息化教学改革,利用移动终端等多种信息化平台,促进教师合理、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系统优化教学过程,完成教学任务。

(2)研究内容

信息化教学改革应基于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遵循高职院校学生认知规律,科学、合理、巧妙地安排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和要素,在师生角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互动方式、考核与评价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与实践。

(3)结题验收标准:

①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在项目建设周期内听课不少于1次/人,每位成员听课分数的平均分不低于85分(学术委员会成员听该课程次数多于1次的,以其听课评分中最高的分数纳入计算);

②项目负责人作验收陈述,院学术委员会成员投票。

2、课程试题库 

(1)立项目标:通过开展课程试题库建设,丰富教学资源,督促教师对课程教学点、考点进行全面梳理,推动学院教学采用教考分离模式创新。教考分离有利于教学考核的公平、公正,有利于教学评价的科学、有效,能进一步充分调动教与学的积极性,促进教学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进行。

(2)建设内容:项目负责人根据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全面梳理课程教学知识点、考点,对课程考核进行命题出卷。要求:每门课程试题库中应至少包括300道题,题型可多样化,可包括:判断题、选择题、填空题以及简答/计算/案例分析(等主观题),针对每一题列出其知识点和难度系数后,并按要求录入学院网络考试试题库系统。

(3)结题验收标准:

①教研室组织该门课程的所有授课教师集中对试题进行评审,对试题难易程度、规范性、覆盖面评审、验收通过;

②试题数量符合要求,并按照要求录入试题库系统;

③项目负责人作验收陈述,院学术委员会成员投票。

3、教学成果奖

根据《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学科与技能竞赛暂行管理办法》对在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在学科与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成果评定院级教学成果奖。

(二)立项程序及限额

各教学单位应结合各专业自身定位、办学优势和特色,对照各类项目的建设要求,进行整体、系统设计,做好项目建设规划,自主确定推荐项目类别,其中信息化教学改革项目各教学系至少申报一项,已在省教育厅及以上相关方面立项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6月底学院教学指导暨学术委员会对申报项目组织评审后公示立项。后续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中有类似项目类别的,将优先从本次校级项目立项的项目中遴选推荐。

(三)组织管理

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建设期内,各教学单位应充分发挥自身在项目管理方面的主观能动性,加强检查监督,严格日常管理,了解项目建设进展,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目建设取得实效。学院将按照要求组织对项目进行结题检查和验收。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

各教学单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6月21日之前交至教务处831室。各类项目申请书请在学院教务处网站下载。

联系人:姚建华

联系电话:0551-65335840

 

 

 

                                                                教务处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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