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学生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得到合理的管理和使用,促进我院学生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合肥通用学院参保学生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费用管理办》特制定本办法。
1.学生须持就诊病历、费用发票、到所在辅导员处领取并填写《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参保学生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单》,并提供在中国银行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的银行卡号或存折的账号。
2.医疗费用的结算每年集中处理一次,时间为:每年9月1日-9月30日,结算的费用期间为上一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大三毕业生自应该办理离校手续之日起停止享受本保险待遇,但在离校前须填写《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参保学生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单》,交辅导员处待集中处理。
3.申报表经学生资助中心初审后经医务室审核,学生处、院领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