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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部部门职责
浏览次数:2906   发布人:jcb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8日  【字号

3.11基础部

3.11.1 部门职责

3.11.1.1认真组织教师学习贯彻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凝聚力;遵循教育规律,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科学地管理教学工作;对教师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督促教师完成好本职工作。

3.11.1.2负责组织本部教师认真钻研业务,熟悉教学环节,懂得教学规律,研究教学艺术。要求教师做到热爱学生,关心学生,教书育人。

3.11.1.3组织各教学组编写和修订所承担课程的教学大纲,负责组织选编各门基础课的教材、补充教材等教学资料,选派公共基础课任课教师。负责按照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公共基础课和体育课的教学工作。

3.11.1.4负责组织本部各教研室的教学管理工作,检查教学质量,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和参与有关的学术活动;积极组织本部教师著书立说,公开发表文章。

3.11.1.5负责制定本部教师的培训进修计划和社会考察计划,协助组织安排对本部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做好本部教师任职资格的推荐工作。

3.11.1.6根据学院的总体工作计划,提出本部门工作计划和总结,审查教学组工作计划,经学院批准后执行,并检查实施情况。

3.11.1.7负责管理体育场地及器材,加强体育教育科学研究。贯彻《高校体育工作条例》,实施《体育锻炼标准》及《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配合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组织训练学院各类运动队,组织参加相关运动会或比赛;协助院工会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群体活动开展。

3.11.1.8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11.2 岗位设置及职责

3.11.2.1基础部主任职责

3.11.2.1.1负责基础部全面工作,负责基础部各项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3.11.2.1.2结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基础部的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3.11.2.1.3配合教务处、学生处及其他各系做好相关工作。

3.11.2.1.4做好基础课青年教师的培养、学科建设与学科带头人的考察与培养工作。

3.11.2.1.5做好基础部教学工作的检查与督促。

3.11.2.1.6主持基础部的政治学习,关注本部门教师的思想动态,增加部门的凝聚力。

3.11.2.1.7主持基础部的业务学习,组织相关的学术活动和教学经验交流。

3.11.2.1.8加强语音室和体育场建设和管理,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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