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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合肥通用学院中华诗词创作大赛暨“中华通韵”诗词创作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浏览次数:2304   发布人:jcb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7日  【字号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配合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联合中华诗词学会举办普通话“中华通韵”诗词创作征集活动,基础部、院团委联合举办2017年合肥通用学院中华诗词创作大赛暨“中华通韵”诗词创作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诗词创作征集活动以家国情怀、自由正义为主题,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中华语言文字魅力和时代精神,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自信,为共铸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二、报名方式:本次大赛接受个人、班级或其他集体组织投稿。

 

三、送稿时间:201767日下午230-5:00,地点:综合楼827办公室,联系人:胡静波老师,联系电话:65335609

 

四、投稿事项

  (一)体裁及作品要求:近体诗、古体诗、现代诗歌。要求押韵,长度不超过30行;要求必须有题目;

  (二)作品须为原创,且未曾在任何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过,每人限3首以内;

  (三)主办方拥有对所有入选作品结集出版、发行和信息网络传播等相关权利,作者拥有作品署名权;

  (四)投稿作者须署真实姓名,并附作者100字以内简介和真实、详细的联系方式。

 

五、奖励事项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主办方将适时集中表彰获奖作品。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活动由基础部、院团委主办,由院社团联合会国学社承办。

  (二)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通知各项规定。如发现或被举报作者抄袭、作假或冒用他人姓名、作品等问题,经核实,取消评审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基础部   院团委

                                                       2017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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