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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毕业生顶岗实习安全教育和过程管理的通知
浏览次数:6659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9日
各位毕业生、毕业班辅导员:
    学生安全事关重大,不仅影响学生个人人身安全,也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正常秩序乃至社会的稳定。为了加强毕业生的日常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发展,促进学生更好就业,学院对毕业生顶岗实习环节安全管理做如下强调:
   (一)在校期间须做到以下几点:
    1、学习《学生手册》中有关安全教育、伤害事故处理、宿舍管理等相关安全常识,切实提高学生的自律意识和防范能力以及面临危机事件时的应变处理能力。
    2、遵守学校宿舍管理制度,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拉电线,保管好个人财物,注意宿舍防火、防盗。
    3、严格请、销假制度,对于如外出面试或者联系实习单位等,必须履行完请假手续后方可外出。
    4、注意饮食卫生,了解卫生防疫常识,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病等事件的发生。
    5、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严禁私自包车或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等。
  (二)在校外顶岗实习和联系工作过程中,须做到以下几点:
    1、顶岗实习期间需保留寝室的,务必保管好个人物品。
    2、定期与辅导员沟通,接受辅导员远程指导。通过E-mail、QQ等形式与辅导员保持联系。
    3、不轻信他人花言巧语,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树立防范意识,遇事及时跟学校或家长联系,谨防上当受骗。
    4、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及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并服从单位的管理和工作安排,虚心好学,遵守职业道德,接受实习单位的考核,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和员工。
    5、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严防工作责任事故及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如不按操作规程办事,所造成的机械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等,责任自负。
    6、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脱岗,工作期间不办私事。
    7、爱单位如爱家,不得私拿公物,否则学校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并记入档案。损坏公物或仪器设备者按实习单位规定由损坏者本人赔偿,学校概不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8、在实习过程中,严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严禁工作时间酗酒、吸烟;严禁乘坐无保险的私人营运车辆,严禁违反学校和单位的有关安全制度。
    9、实习期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实习中途变更实习单位的需经单位同意并及时通知班主任或指导老师。请假1-2天,由单位批准;3天以上由学校和单位共同批准。
    10、实习过程中,严格检查设备和场地,凡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进入危险厂房,接触危险设备,学生应及时向实习指导教师反映,有权停止操作,待检查合格后再进行操作。
    11、在实习的过程中要节约用水、用电,强化环保意识,不随意破坏环境卫生。
    12、养成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实习期间要做好自身防护,避免感染疾病。
    13、按照学校的要求及时回校参加毕业典礼和其它有关事宜,上交实习鉴定表等相关实习材料。
   特此通知!                               
                           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
                                   二O一O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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