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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
浏览次数:10012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3日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5〕16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构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系统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满足社会需求,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确保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和办学特色,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

    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性质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四、学校概况

    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合肥市长江西路888号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内,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由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举办。

    学院以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的优质资源为依托,以“师生为本,机电为重,技能为长,就业为上”为教育教学质量方针,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学科专业建设,持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施素质拓展计划。现设有机械工程系、数控与材料工程系、信息管理工程系、基础部和实训中心等教学部门,开设二十九个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和“安全技术管理(无损检测技术)”专业为教育部中央财政支持专业服务产业能力提升项目。“数控技术”、“制冷与冷藏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安全技术管理”和“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或省级改革试点专业。“数控编程与操作”等五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数控技术教学团队、制冷与冷藏技术教学团队荣获“省级教学团队”称号。有约四十个项目获得省级质量工程教学研究、高校科学研究、优秀青年人才基金等项目立项。

    在学生能力培养方面,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强化技能训练。学院建有覆盖各专业的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并建立了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具有数控机床操作、制冷设备维修等十八个工种的初、中、高级职业技能鉴定资质。其中,制冷实训中心被评为“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同时建有对外培训的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数控技术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安徽省高职高专 ‘双师素质’培训基地”,“安徽省中职骨干教师数控专业省级培训基地”等,并与社会相关企事业单位建有32个校外实训基地,满足了各专业开展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的需要。我院师生在省级技能大赛共有40多人次获奖,部分项目代表安徽省参加全国比赛,并获佳绩。

    学院始终贯穿“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以加强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为根本宗旨。从2003年首届毕业生以来,历届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5%以上,位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连续多年获得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同时,我院在保持高就业率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就业质量,努力做到让学生、家长、用人单位三满意。目前,我院大量毕业生已成为企事业单位的技术、管理骨干,其中部分同学获得了全国、全省五一劳动奖章。

 

五、招生计划及专业

(一)招生对象:取得安徽省2015年高考考生号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退役士兵、农民工、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根据学校现有教育教学资源情况,以就业为导向,本着为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培养急需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原则,2015年我校自主招生总计划为800名, 12个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合计

普高

中职

备注

理科

文科

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100

20

20

60

 

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75

20

15

40

 

03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55

15

15

25

 

04

制冷与冷藏技术

3

65

20

15

30

 

05

数控技术

3

65

15

15

35

 

06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60

10

15

35

 

07

无损检测技术

3

55

20

10

25

 

08

工程监理

3

60

20

15

25

 

09

电子商务

3

85

10

30

45

 

10

市场营销

3

60

10

20

30

 

11

机械质量管理与检测技术

3

60

10

20

30

 

12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60

20

10

30

 

合计

800

190

200

410

 

 

六、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具有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毕业生或具有高中阶段学历,包括取得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考生号的退役士兵、农民工、企事业在职职工、失业人员;

    2、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二)报名时间及形式:符合条件的考生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交报名资料。时间安排如下:

2015年3月5日—4月12日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hftyxy.com;现场报名截止到4月13日11:00。

(三)须提供的材料(领取准考证时现场缴纳):

    1、由高考报名点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含有考生号的考生报名信息表;

    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

(四)志愿填报:考生可填报二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报名时直接填报)。

 

七、自主招生测试及免试

(一)自主招生测试安排

    参加自主招生测试考生于4月12日-13日上午11:00前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及其他所需提交的材料到学院招生办公室领取自主招生测试准考证和自主招生考核测试须知,4月13日下午进行自主招生测试。

(二)总成绩计算方法

    1、应历届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考核与成绩计算方法:

    应历届高中毕业考生(含高中阶段学历的退役士兵、农民工、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考核采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成绩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方式进行。

    考生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应历届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考核与成绩计算方法:

    中职毕业考生采用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测试通过笔试的方式的进行,笔试内容为《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专业技能测试考核参考纲要(试行)》要求的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所需基本技能知识,满分2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通过测试考核考生的文化基础以及职业技能等情况。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

(三)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通过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小组组成

    根据测试工作的需要组建若干个面试小组,成员每组2-3名,其中组长一名。面试小组的主要职责是: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和细则进行测试评分。

    2、面试程序

    测试采用考生随机抽题回答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10-20分钟,满分200分。通过测试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创新思维、专业认知和职业倾向性以及特长等基本情况。

    对考生的面试评分,由每个测评人员独立评分,统计工作人员在现场进行成绩统计,得到的平均值是考生的面试成绩。

(四)免试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入学:

    1、获得省级技能赛事优秀奖及以上级别荣誉证书或市级技能赛事一、二、三等奖荣誉证书的考生;

    2、在中职阶段获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3、在部队中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

    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需在4月8日前到学院招生办公室填写免试申请书,提供身份证及荣誉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荣誉证书复印件及考生报名信息表各一份。

 

八、录取

(一)录取规则

    1、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普高考生:录取时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按1:1比例择优预录取。若不能满足考生志愿,则按照考生专业志愿服从进行调剂,若未填报志愿服从,在征求考生意见的基础上录取到缺额专业或不予录取。普高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顺序,较高者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语文成绩较高者,其次录取数学成绩较高者。

    中职毕业考生:录取时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优先录取免试考生,再录取其他考生。免试考生按照资格审查合格先后顺序录取。

    3、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二)录取时间安排

    1、2015年4月9-11日公示免试学生信息;

    2、2015年4月15日对考核合格的考生进行预录取,16-18日在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3、2015年4月27日-29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

    每位考生只能在拟录取院校中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逾期未上网确认的,按招生院校上报省考试院预录取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备案。只被一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无须上网确认。

 

九、颁发证书

    毕业证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

 

十、学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一、奖助措施

    学院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不让一位被录取的新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1.学生按文件规定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

    3.学院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积极协助贫困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十二、招生监督

(一)为顺利、安全的完成自主招生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领导和指导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交申请和材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上报省考试院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我院在自主招生操作过程中有异议的考生,可以以纸质材料形式向我院自主招生办公室申诉,自主招生办公室将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三)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并主动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51-65335916

(四)凡在自主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三、自主招生时间安排

(一)2015年3月5日—4月12日网上报名或3月5日-4月13日11:00前到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

(二)2015年4月13日11:00前考生将报名材料递至学院招生办公室,学院自主招生办公室招生录取组对申请人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领取准考证及考试须知;4月9-11日公示免试学生信息;

(三)2015年4月13日下午进行自主招生测试(14:00-16:00笔试,14:00-17:30面试);

(四)2015年4月16-18日前在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2015年4月27-29 日考生确认录取信息。

 

十四、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888号

    邮政编码:230031  

    学院网址:  http://www.hftyxy.com

    联系电话:0551-65335652、65319638、6533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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